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篇1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概括:北京薛营民族老人公寓小区雨、污排水、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薛营民族老人公寓西侧市政污水口至污水处理厂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指定范围内的雨污水井、排水管道、顶管部分的原路面拆除、修复,土方开挖、回填及余土外运,排水管道、顶管的敷设及与市政检查井接口,雨污水井的砌筑、粉刷、井盖安装、路基、路面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材料费另行计算)等一切工作。
第四条: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暂定 日历天。
2、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为准,竣工以验收通过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时间(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应具备足够的人员、材料、设备等满足甲方阶段工期的工期要求。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工程师代表签证后,阶段工期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的。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工期顺延。
以上引起的阶段工期顺延,乙方在后续工期安排中,应采取积极措施追赶工期,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不得影响合同工期和验收交付使用时间。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与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规定做好相关材料的试验及工程的检测验收工作。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
3.未经甲方和设计单位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替换材料(设备),不得降低施工工艺、工序要求标准;管道标高满足院区雨污水排放要求。
4.材料质量:
(1)本工程材料采购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三证”俱全、乙方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
(2)本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建筑材料及产品的具体要求,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检验检测的材料乙方应严格执行。材料进场后,按规定进行抽检的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抽检,检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相应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应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定工艺施工。
(4)如原材料、施工工艺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或返工,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如承包人返工后经发包
人检验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合同造价
本合同价款为实际发生量260元/米计算(人工),所需全部材料费按实际价格结算。所用机挖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按实际发生量计算);排水检查污水井暂按20个计算,所需费用单独计算;外运渣土及道路路面恢复按实际发生量进行计算。(具体施工费明细另附说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人工费及相关材料费于年底前一次性付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15%,留5%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两年)
第八条: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
1、 甲方交付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图纸会审纪要、书面通知,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乙方不得擅自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2、 工程设计图纸“错、漏、碰、缺”的工程设计变更通知由设计院发出修改通知,由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设计变更依据。
3、 涉及到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先行按通知要求进行变更施工,随后甲方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补充“设计变更通知”,由甲方盖章确认后的工程变更通知视同作为设计变更依据。
4、 在工程主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未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九条:工程管理条例
1、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2、 乙方承诺单独承担因违反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而引起的各种行政处罚,并负责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期验收,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3、 乙方应服从甲方总工程部的现场协调和安全文明管理。
第十条:工程资料与移交
1 工程资料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各项施工资料须按国家规定,必须随施工进度同步报送给甲方及监理方。
(2)工程竣工验收前十天,必须报送符合质检和备案要求及标准的全套齐全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向甲方移交,接受监理方、甲方的审查,不齐全资料应在三日内补齐,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3)工程竣工交付后七日内,必须报送竣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按编号顺序报送,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2 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时间。
3 竣工资料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四套,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第十一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负责工程款的按期支付。
3.如乙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所有工 ……此处隐藏26325个字……0
(13)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14)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_________
(15)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_________
(1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城〔_________〕221号)
(17)其他需要明示的标准、规范名称:
5.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每一道工序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需经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3工程试车
工程试车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5.4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x天内向发包人提供x套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x套竣工图。
5.5质量保修
具体保修项目内容、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六、安全施工
6.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必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经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3针对工程自身条件的安全施工约定。
七、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7.重合同价款及调整
7.1.1本合同价款采用x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x元(人民币)
¥:x元
其他说明:
7.1.2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原因引起的价款变更、追加,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执行。
7.1.3双方对价款调整的其他约定:
7.2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的约定:
工程预付款起扣的约定:
7.3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已完工程量的时间:
7.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在确认工程实际进度后x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x%,对应扣回的预付款、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款、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同期进行结算、支付。
7.5竣工结算
7.5.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x天内,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7.5.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x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以结算价款的x%作为质量保修金,余款经x确定后结清。
7.5.3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本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八、材料设备供应
8.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8.1.1发包人对供应的如下材料设备向承包人提_____品合格证明,并对其质量负责:
8.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结算方法:
由发包人按照采购材料设备情况直接与供货单位结算,如果在工程合同中已包括材料设备价格,发包人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相应材料设备款,同时支付材料设备价款的x%作为工地保管费给承包人。
8.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9.1违约
9.1.1发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1.2承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9.2索赔
合同当事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被损害方可在事件发生28天内向对方提出索赔。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送达对方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索赔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9.3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请xx调解;调解失败,共同约定向
①提请_____;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奖励与惩罚
十一、补充条款(可附页)
十二、其他
12.1.1发包人投保以下内容_____,并支付_____费用:
1.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发包人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_____;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_____;
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_____事项:xxx。
12.1.2承包人投保以下内容_____,并支付_____费用:
1.承包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_____;
2.承包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_____。
12.2担保
12.2.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xxx,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2.2.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xxx,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2.2.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xxx。
12.3.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2.3.2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2.4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订立时间:xx年x月x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x天后生效。
12.5合同份数
12.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12.5.2本合同副本x份,其中发包人x份,承包人x份。
12.6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CF—1999—0201)进行洽商协议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